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住院病人探视、陪护制度
【2021】2号
为进一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永济市人民医院特定探视、陪护管理制度如下:
一、疫情期间禁止亲友探视,提倡通过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进行慰问。
二、自行送餐时间:病人需送餐者,由1名陪侍人员持陪护证出入住院部卡点。送餐时间:早晨6:30-8:30,中午11:30-12:30,下午17:30-18:30。家属可按上述时间将餐饮送至医院住院部门口,再由陪侍人员接餐。
三、严格实施“一患一陪护”制度,重症患者由科室确定。陪护人员必须检测核酸和填写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”,病区每天对陪护者做好登记和核对,至少检测体温1次。陪护人员相对固定,不得随意更换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,必须经过科室同意,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及核酸检测、保证体温和核酸检测正常方可更换。
四、陪护证由主管医生开出医嘱,责任护士发放填写陪护证。陪护证信息需包含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照片、手机号码、核酸检测结果及责任护士签名,以便查验。
五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按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,注意手卫生,不串病房、不聚集、不扎堆、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,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六、陪护人员有下列情形的,不得前来陪护:
1.患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呼吸道、消化道及其他疾病人员;
2. 两周内来自重点疫区、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或有居住史;
3. 两周内接触过重点疫区、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旅行或居史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;
4. 为了您的健康和大家的安全,医院保卫科将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,请您给予配合和支持。
永济市人民医院
2021年1月7日